未央询

九州缥缈录同人文(白毅白瞬)——《第十七章 归国》

        住在天启城的那一年,我十五岁。后来父亲战死,我返回楚卫时已经十六岁。

  回楚卫国的路上我什么都没带,只抱着白毅送的那盆海棠花上了那顶三十二人抬着的大轿。轿子红杠黑漆,用黄金箔片剪作叶子和金合欢纹贴。坐在里面向外望去,整整两层珠帘阻挡视线,让我有了片刻恍然——我已经是公爵而非公主了。

  白毅一跃到了马背上,白秋练发出阵阵嘶鸣,他控紧缰绳的样子真是神俊。

  白毅带马走到较旁,低声问:“公爵可还有什么要吩咐的?”

  “没有。”我摇摇头,“天启是我的伤心地。”

  白毅眸色暗了暗,微微躬身,算作行礼,拨马前行。

  “将军留步!”我忽然想到了什么,声音变得急切。

  白毅停马挥手,立于珠帘之前。

  “如果将军日后能再见到息将军,请带我向他问好。”我轻轻道,“我会永远想念芝麻,也会记得在天启城的日子。”

  我想告诉他,我会永远想着那只猫儿,也会永远想起我和他在天启那段开心的日子。

  白毅低头看着地上的青草,良久,他转身而去,“女大公放心,臣明白了!”

  开春,我在父亲的灵前继诸侯王位;晚上,则与安平君举行了盛大的婚礼。

  衣香鬓影,觥筹交错,婚宴很热闹。只是这热闹是他们的,独不属于我。我坐在主位上,接受群臣的拜贺,不知喜悲。

  一袭火红的嫁衣,高冠束发,曳地长袍。我正处在女人最好的年华,就像一株开到极盛的海棠,艳丽却不张扬。

  我这一生最华美的裾裳,是为了不爱的男人而穿。而那个我最想嫁的人却只是静默地站在下首,呆板道着贺词:“贺尔婚姻,已得天作,已得地合。祖先已知,父母顺意,亲朋共鉴。尔其珍之惜之,终生共此美情。康哉!福哉!”

  每一个字流入耳中都是那么讽刺,我怀着他的孩子做了别人的新嫁娘,却还要接受这样的祝福。

  宴会散尽,我没有回寝宫,独自出来透气。将新婚丈夫丢在婚房,也没有人敢说什么。与其说楚卫的美女公爵下嫁安平君,倒不妨是我“娶”了他。

  我并不会亏待安平君,只是我们根本不可能拥有正常的夫妻生活,我无法接受另一个男人在我身上做那样的事。

  这些我和安平君说过,还送了很多美女在卧房,就算他夜夜笙歌,在内帷厮混,我也不会多说一个字。因为不爱,所以不在乎,甚至纵容。

  “看来我低估了白鹿颜对你的用心。”夜色中突然响起一道低沉的男声,吓了我一跳,“能把御殿月将军直接空降过来对付我,瞬公主果然厉害。还是说,我该尊称一声女大公或者国主了。”

  我本来以为路仲凯处理战争后续的收官工作,会忙到焦头烂额,没想到他这么快就回来了。

  借助月光和宫灯,我看得出他应该是很久没有好好休息过了:眼圈下有乌黑,身形几分憔悴。显然是栉风沐雨、星夜兼程,一路风尘仆仆,至夜半时分才赶到梓宫。

  其实我很佩服他,能够听到白毅空降的消息后,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手头上重要的工作赶回来,实在不容易,也很了不起。可惜,这家伙德不配才,心中没有半分君子的仁义道德。

  “我不希望你和白毅成为政敌,楚卫如果在内部的权利斗争中耗光精力,是最不值当的。”这话说出来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可笑。

  让路仲凯放弃争权,我简直疯了!但也没有别的办法,能劝一句是一句,我实在不愿意看到朝堂变成大将军和丞相之间没有硝烟的战场。

  果然,路仲凯的目光中流露出了轻蔑与不屑,哂笑道:“因为白毅是你的情郎派来的人,就心疼了?怕他死在我手里?”

  我心里轻轻叹气,这人太自大了。估计是上次的挫败感太强,让路仲凯误会和我有私情的人是白鹿颜。以他的骄傲,是不愿意承认自己会输给一个无名小卒的。若对方是皇帝,他心里会好受一些。

  这样也好,不管是路仲凯还是白鹿颜,猜得越错,白毅就越安全。

  我接过他的话茬说:“那倒不是。不过白毅好歹是皇帝派来的人,如若楚卫内斗太烈,我面子上也挂不住。”

  “只是,我一直很奇怪父亲的遗诏。直接任命白毅做大将军来压制你也就罢了,怎么明明忌惮你却又要封丞相,给白毅掌权平添阻力呢?若是他想让白毅来辅佐我,就应该打压你给白毅铺路;若是信任你的才能,就不该让大将军位居你之上,权倾楚卫。如今这个局面,不是明摆要你们争斗个不死不休吗?”

  “呵呵,你的见解比从前通透了许多。看来,老国主的事情让你成长不少。”路仲凯掸了掸袍袖上的灰尘,摆出一派遗世独立的情态,自恋又轻狂,“天下熙熙,皆为利来;天下攘攘,皆为利往。这份遗诏,并非老国主的本愿,不过是多方势力交织影响,差强人意的结果罢了。”

  “你应该还不了解,为何老国主知道我在南淮结党会恼怒到发病。因为我加入的,不是普通流派,而是——蔷薇党!”

  “白毅看不上天驱,我也看不上。但我比他精明,不会因为理念不和就退出,全靠自己的实力运筹帷幄一步步爬到楚卫大将军的位子。聪明人应该学会借力打力,借助别人的力量将自己推上高位,这种感觉真是太美妙了。”

  “狮牙蔷薇党成立的时候,有一条规矩就是:在朝廷中出现合适的职位时,会尽全力安插自己认为合适的人。以在下的能力,一个小小的楚卫丞相,也不过囊中之物。有了蔷薇党的帮忙,又何须理会白补之的本愿?”

  我突然觉得有点饿了,从怀中掏出一包糖莲子,吃得津津有味。一边吃还一边由衷赞叹:“路相好计。可蔷薇党不都是关系户,要根正苗红的稷宫学子才能加入吗?”

  “在读书的年纪曾去天启稷宫待过一段日子,以我的交际能力,找几个武士引荐不算难事。”路仲凯颇不以为然,只是有些嫌弃地看着我吃莲子的样子,微微皱眉,“半年多不见,你怎么胖成这样?从前还是个清瘦的小美人,如今越发珠圆玉润了。”

  哼!说我胖?我可是要一个人吃两人份呢!只是这话也只能在心里腹诽,面上还是要注意一下形象。

  “不知怎么,最近特别能吃,好像怎么也吃不够似的,路相见谅啊。”我蹭蹭嘴角的糖渣,轻笑道,“不过比起我的身体,您还是好好考虑一下今后如何与白毅同朝为臣吧。他少年时在稷宫即被认可是兵法天才。如今出征,更是每战必捷,名动东陆,年纪轻轻便获封御殿月将军。你刚归国,就为自己选择这样的政敌,可不是什么高明之举。啧啧,路相日后怕是有苦头吃了。”

  “臣下还是送国主入洞房吧!”路仲凯摸摸鼻子,轻笑,“虽说安平君高攀了您,可新婚之夜就让人家‘独守空闺’,传出去总不好听。”

  “好吧。”我吃完最后一颗莲子,乖乖跟着路仲凯走在回寝宫的复道上。走到一半又饿了,“路相,你还有吃的吗?”

  路仲凯有些哭笑不得,叹气道:“就算做了国主也是个小女孩,让人拿你没办法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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